保险客户手册
文章发布于:2020-02-06 23:11:19
1、保险的种类有哪些?
保险种类有医疗险、重疾险、防癌险、意外险、人寿险、理财养老险等等。
2、普通家庭需要什么类型的保险?
(1)商业报销型医疗险:分为普通商业医疗险和高额商业医疗险。普通商业医疗险通常保额为万元;高额商业医疗险保额每年高达百万元。
(2)防癌险:确诊癌症并达到合同约定,赔付相应的保额,癌症理赔占重疾理赔的80%以上,保费便宜。
(3)重疾险:赔付的条件比较苛刻,必须达到合同的条款约定。
(4)人寿险:分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定期寿险保费低、保障高,杠杆效应明显。
(5)意外险:保费便宜,很多都带有住院补助,是对个人保障的有利补充。
(6)理财险:当家人的保障都买齐了,有节余的钱可以购买理财险,起到强制储蓄的作用。
3、保险是否购买的越多越好?
不是的,购买保险应该看家庭的实际需求和家庭收入来购买,通常保费开支不要超过年收入的20%,买太多的保险会明显增加家庭开支,从而限制其他正常消费支出,影响到家庭生活品质。
4、购买保险是否一定要选择大公司、上市公司才更有保障?
不是的,只要是合法成立的保险公司都受法律保护,小公司、新公司为了获得更多的客户和市场会推出一些性价比高的产品,更值得购买。
5、购买保险应该注意哪些?
(1)了解自己切实的需求,仔细看完本手册;
(2)要求业务员提供合同条款;
(3)多看几家公司的保险,进行条款对比。
6、保险公司会倒闭吗?
根据保险法、公司法和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是允许倒闭的,国家有相应的措施维护客户的利益,保证保单继续有效。
7、国家有哪些措施、政策保护保险客户的合法利益,确保在保险公司濒临倒闭时都保证客户的利益?
国家的相应法规通过以下条款对保险行业进行管理,维护保险客户的合法利益。
利用再保险的方式分担保险风险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保险公司的各项指标进行监督,包括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
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实行接管:
(一)公司的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
(二)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严重危及公司的偿付能力的。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保证金,存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银行存款;
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投资不动产;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制定。
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提取公积金。保险公司应当缴纳保险保障基金。
接管组的组成和接管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并予以公告。
接管期限届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延长接管期限,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接管期限届满,被接管的保险公司已恢复正常经营能力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终止接管,并予以公告。
被整顿、被接管的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规范保险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保障保单持有人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维护金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经营的财产保险业务或者人身保险业务缴纳保险保障基金,缴纳保险保障基金的保险业务纳入保险保障基金救助范围:
非投资型财产保险按照保费收入的0.8%缴纳,投资型财产保险,有保证收益的,按照业务收入的0.08%缴纳,无保证收益的,按照业务收入的0.05%缴纳;
有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15%缴纳,无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05%缴纳;
短期健康保险按照保费收入的0.8%缴纳,长期健康保险按照保费收入的0.15%缴纳;
非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保费收入的0.8%缴纳,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有保证收益的,按照业务收入的0.08%缴纳,无保证收益的,按照业务收入的0.05%缴纳。
本办法所称业务收入,是指投保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购买相应的保险产品支付给保险公司的全部金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动用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其清算财产不足以偿付保单利益的;
中国保监会经商有关部门认定,保险公司存在重大风险,可能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的。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必须依法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中国保监会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收。
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保险公司的清算资产不足以偿付人寿保险合同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规则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
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90%为限;
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80%为限。保险保障基金依照前款规定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的,救助金额应以保护中小保单持有人权益以维护保险市场稳定,并根据保险保障基金资金状况为原则确定。
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在撤销决定作出后或者在破产申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前,保单持有人可以与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以保险保障基金向其支付救助款,并获得保单持有人对保险公司的债权。
清算结束后,保险保障基金获得的清偿金额多于支付的救助款的,保险保障基金应当将差额部分返还给保单持有人。
8、投保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1)充分了解自己的需要,也就是自己想购买的保险产品;
(2)仔细阅读将投保公司的健康告知条款,避负投保时被除外责任。
比如有的公司对乙肝病毒携带需要告知,那么乙肝病毒携带者就应该避负投保该公司的产品,以免被除外肝病责任,可以选择没有这项要求的保险公司的产品。
(3)买保险不要冲动,全家每个人的风险概率相同应该考虑全家投保,保额的配置以合适为宜,不应该超出当前自有的经济收入水平。
(4)每一种保险都有相应的注意事项,专业性很强,不要听业务员的一面之词。
9、健康医疗险的注意事项?
(1)观察期:
普通医疗险观察期通常为90天;高额住院医疗险观察期为30天;重疾险观察期分别为90天和180天;防癌险观察期分别为90天、180天和360天。
尽量选择观察期短的。
(2)条款细节、免责条款:
大部分保险保单年度内治疗时间只有180天,有的保险单一病例治疗时间限制不超过90天,有的除外职业病,有的除外诊断不明的疾病,这些坑中到一个就不得了。
(3)重疾险的赔付标准,重疾险是否有投保人的轻重疾豁免,是否自带轻重疾豁免,这些细节很重要,关联的利益非常大。
(4)不要单纯比较保额,有的保险保额高达几百万,如果中招了,那些保额都是虚的,比如白血病,先期化疗几个周期,应对化疗的副作用,准备做骨髓的移植条件,很有可能住院的时间会超过90天的单一病种期限和180天的保单年度期限,后期需要数十万元的骨髓移植治疗费用很有可能得不到理赔。
(5)看条款的保障细责,业务员的承诺都是空话,合同约定了的才有理赔。高额的进口支架、人工关节等人工植入器材的全额报销很重要,在条款中找到很有必要。
10、怎样的保险配置才让我们的家庭有足够的安全感?
(1)每一位家庭成员都有足额的健康险保障,这份保障要明确、透明,尽可能长的保障年限(医疗险)。
(2)家庭成员生大病需要较长时间治疗,有一笔足够的钱进行补偿(重疾险、防癌险、住院补助医疗)。
(3)一家之主如果不幸患重大疾病,豁免自己及全家的保费,保障自然存在(重疾险、防癌险)。
(4)一家之主如果不幸因病去世或因意外去世、全残,需保证赔付足够的钱,a、还房贷车贷;b、保证家人的生活水平不下降;c、保证孩子教育成长,直到参加工作(定期寿险)。
(5)退休后有足够的钱养老(理财险、养老险)。
11、维护客户利益的途径有哪些?
(1)保险公司内部投诉电话;
(2)银保监会;
(3)法院;
当我们的利益受到损害、保险公司拒赔时,要勇于拿起三大武器来维权。
12、出险后如何报案理赔?
(1)象出车险时一样,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会有理赔人员通过电话、邮箱、微信联系您,指导理赔需要准备的材料;
(2)找业务员协助理赔,当拒赔时立即找专业索赔人员,比如保险中介公司、律师、保险工作室;
(3)按照保险公司的指引进行理赔。
13、如何应对保险拒赔?
保险拒赔的情况有很多钟,需要看具体案例进行具体分析。
(1)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a、要看未如实告知的事项是否足以影响核保、投保、加费、除外责任;
b、未如实告知的事项是否超过两年;
c、未如实告知的事项与出险关系;
d、其他具体事项。
(2)未按期交纳保险费:
投保人缴纳保费后保险合同开始生效,之后投保人必须按期缴纳保费,超过宽限期之后仍未缴纳保费又无保费自动垫交功能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3)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
如被保险人投保了分红险,因疾病住院申请理赔,但因该险种的保险责任中不含医疗保障,自然就得不到理赔。
(4)保险事故属于责任免除的:
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中已明确列明不赔付的项目,如两年内自身等。
(5)保险事故发生在免责期(也就是观察期):
保险合同中会清楚注明保单生效后,保险公司有一段“责任免除”时间叫“免责期”,在此期间出险免赔。一般的医疗险免责期是30天,重疾险免责期是90天或180天。
(6)所签寿险合同为无效合同:
保险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已订立却不发生法律效力。
(7)、缺少必要的索赔单证、材料:
被保险人出险后,收益人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单证、材料,以证实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事故。
(8)弄虚作假:
谎报保险责任事故,夸大保险事故损失程度,保险公司查清事实后可以拒赔。
(9)超过了索赔时效:
人寿保险的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超过五年有效索赔时间的;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超过二年有效索赔时间的。
14、重疾险是确诊就赔吗?
不是的。
重疾险仅有几种疾病是确诊,并且投保时符合规范的前提下,可以确诊就赔,大部分的疾病需要满足合同的条款约定。
所以,购买保险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
15、什么是投保人豁免功能?
当投保人出现合同约定的情况时,被保险人的后续保费就不用交了。
依据各家保险公司的不同,分别有:
①、投保人意外身故、全残;
②、投保人轻症、重症豁免;
③、投保人疾病或意外身故、全残豁免。
投保人豁免功能非常重要,作用很大。
例:爸爸为妈妈为宝宝投保了重疾险、理财险并附加了投保人轻重症豁免功能,一年后爸爸单位体检诊断颅内动脉瘤,置入支架术后隐患消除,同时妈妈和宝宝的后续保险费豁免,保障继续有效,减轻了爸爸经济压力,保障不缺失。
16、什么是被保险人轻症豁免?
例:张三为自己投保华夏福多陪版重疾险,保额50万,保费年交1.2万,20年交,观察期90天后医院体检诊断颅内垂体瘤。
术后根据理赔,赔付轻症理赔金额15万元,豁免后续19年保费,视同已交齐全部保费,保障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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